昌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

昌都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,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,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,便可以通过昌都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、还贷等事宜。

贷款条件

昌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:

1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;

2、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;

3、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没有支取过的。

贷款材料

1、借款申请书;

2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;

3、所在单位出具借款人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和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的证明;

4、需提交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和规划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;

贷款流程

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借款人申请后,应在15日之内对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进行审核,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申请人应填写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》,经审批后,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。

贷款额度与利率

贷款额度:

全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,双职工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,单职工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

贷款利率:

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法定利率执行。

贷款年限:

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8年。

贷款还款

1、借款人应当根据贷款合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。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,计取复利、违约金;逾期贷款计收罚息。

2、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,并经受托银行催收仍没有偿还的,应由提供担保单位(法人)承担保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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